自考题库入口
问答题
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,向银行贷款100万元,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(估价80万元),另由该乡财政所作保证。贷款到期后,企业仅归还60万元,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。为此,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试问:(1)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?为什么?(2)法院对此案应做何处理?(3)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,而是B公司,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,该案应当如何处理?
收藏

答案

解析

加载中...